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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建立学生自习教室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7-01-06 浏览次数:652

各位同学:

  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方便同学学习,现向全体法学院学生开放法学A楼四楼“创新基地”作为学生自习教室,并对相关使用要求做如下安排:

  自习教室座位分为固定座位和临时座位。学生可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法学新青年”申请自习教室的座位申请时学生需发送“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座位类型”“法学新青年”微信平台每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座位编号,并按照申请到的座位编号入座。

 

自习教室使用要求:

1.自习教室为无手机、无饮食教室,学生在进入自习教室前务必将手机交到勤工同学处或关机;

2.学生禁止在自习教室占座,严格服从自习教室相关要求开展自习

3.固定座位如发现2天无人自习即取消学生对座位的使用权,临时座位需提前一天向“法学新青年”提出申请。

4.开放时间:考试周8:00-22:00(周末照常开放)

 

 

 

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