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要求,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法学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结束后附件名单将删除,有需要请联系学院学工办)
公示期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9日止,共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劳老师联系,电话85290536,邮箱law@zjut.edu.cn。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