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上传的《参保名单10.11》是截止到2016年10月11日的全院参保人员,如果不在名单里的就说明没有参保,大多数情况是学生在外面单位实习过,参加了单位的职工医保导致无法参加大学生医保。请各位同学自行核对,若需要参保,请按照《新参保模板》报上来,请于2016年10月26日前将《新参保模板》电子稿交至529585504@qq.com,逾期不候。
持有《残保证》、《残疾证》、《困难证》的同学将复印件交到校医院,可免缴医保费。
参保通知.rar
法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