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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次数:276

各年级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本次省政府奖学金评定时间进程说明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符合校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2、  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  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上交测评登记表至班级测评小组

学生根据个人情况,结合相关测评办法填写表格,于10月17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稿和打印稿上交到班级测评小组。

2、经过初步收集测评后,由年级总班长(团总支)于10月18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表格上交至法A402处。

3、奖学金名单公示: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申报同学的情况,形成奖学金名单并公示。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充分重视各项测评数据和相关材料填写,若对相关问题有疑问,请联系劳老师:A402tel:85290536Email:lcy@zjut.edu.cn;具体事宜可联系自己所在年级辅导员)。




附件1 2015/2016学年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布表.doc


附件2 特别优秀评选条件.docx

附件3: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doc


 

 

 

法学院学工办

201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