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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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本次省政府奖学金评定时间进程说明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符合校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2、 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 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上交测评登记表至班级测评小组
学生根据个人情况,结合相关测评办法填写表格,于10月17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稿和打印稿上交到班级测评小组。
2、经过初步收集测评后,由年级总班长(团总支)于10月18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表格上交至法A402处。
3、奖学金名单公示: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申报同学的情况,形成奖学金名单并公示。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充分重视各项测评数据和相关材料填写,若对相关问题有疑问,请联系劳老师:法A402,tel:85290536,Email:lcy@zjut.edu.cn;具体事宜可联系自己所在年级辅导员)。
附件1 2015/2016学年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布表.doc
法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