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导师之志,结桃李之情——法学院启动“双导师月”系列活动
发布日期:2015-04-22
浏览次数:
4月14日,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启动2015年度“双导师月”系列活动。学院将围绕“承导师之志,结桃李之情”主题开展活动,历时一个月。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双导师制始于2010年,学院为每一位本科同学配备两名优秀导师,其一是聘请法学界成功人士担任校外社会导师,其二是由专业教师担任校内综合导师,形成合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科人才。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双导师制有效促进了学院改进教学方式,深化教学层次,加强实务教育,在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学专业人才方面收效颇丰。
为配合双导师制度,自2014年起,学院每年举行“双导师月”系列活动,活动具体包括新一届综合导师聘任仪式及社会导师聘任仪式、导师经验交流会、主题沙龙、拜访社会导师等环节。“双导师月”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导师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教书育人角色,在新的背景下促成了导师与学生间亦师亦友的良性互动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