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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2016年“中日韩”大学生法律英语演讲赛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6-11-24 浏览次数:

2016年11月18日至20日,2016年“中日韩”大学生法律英语演讲赛暨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与日本神户学院大学法学部合作签约仪式在我院隆重举行。院长于世忠出席了欢迎晚宴并致辞表达了对各位来宾的热烈欢迎。次日,我校副校长陈杰、韩国朝鲜大学法学院院长金在贤,日本神户学院大学法学部部长角森正雄,以及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和我校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法学院有关负责人、法学院合作单位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出席本次活动开幕式。开幕式由我院党委副书记胡洪武主持。

开幕式上,陈杰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校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和国际交流、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的各项成果。他指出,当前时代背景下,文化与思维的交融以及全球视野、开放意识,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尤为重要。陈校长强调,高校应当构建一种真正以学生为主体、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的学校发展战略。陈校长还借用中国传统文化经典代表之作《易经》中提出的“和合通变”思想诠释了本次活动的内在价值,也对五校未来在多学科、多领域共同携手并进的合作前景寄予了厚重的期望。

学院党委书记史旦旦站在资深教育工作者和法律人的双重视角,提出当前时代背景下高校法律人才及其国际化培养应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其他四院、部负责人也分别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法律演讲赛的开展对于法科生国际化培养的内在价值,表示随着交流赛的举办走向成熟,彼此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也愈加密切。多方代表也借此机会表达了对继续深化五院、部间更广泛合作的美好愿景。随后,在到场来并的共同见证下,我院与日本神户学院大学法学部签署了合作协议。

在接下来的交流会中,五院、部负责人就师生校际交流以及活动系列规范等问题开展座谈会并达成初步合意,提议在继续遵循“以学术交流为重心,进一步促进多方互通有无”的活动主旨基础上,筹备开展“中日韩”大学法学高等教育学术研讨会并定期组建师生学术交流团进行互访交流。与此同时,来自韩国朝鲜大学法学院、日本神户学院大学法学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宁波大学法学院及我院选拔推送的15名选手参加了2016年“中日韩”大学生法律英语演讲赛,围绕各类法律现象与热点问题各抒己见,选题各具匠心。

“中日韩”大学生法律英语演讲赛是韩国朝鲜大学法学院发起的以法科大学生学术交流为主的国际性交流活动,迄今已经举办了七届。本次演讲交流赛也是我院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形式和推动学校教育资源国际化的一次尝试,我院借此承办国际学术活动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法科院校的互动交流,营造了良好的国际交往氛围,为师生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国际交流平台,拓宽了法学学科的教学和研究视野,同时通过学术交流活动推动学院间合作,从而进一步促进国际范围内的教育资源共享,是我院向法律人才培养国际化迈出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