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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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4〕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6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生。
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于11月1日之前交至法A402。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工办樊老师。联系电话:85290523 邮箱:law@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浙工大发〔2014〕41号.doc
2016年10月28日
法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