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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fxytw 发布日期:2025-08-15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引导广大教师更加深入研究和实施案例教学,推动我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2513号)及《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2516号),现启动2025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推荐和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结题工作。

一、材料递交

电子材料:

1.案例正文及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向学院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开编写为两个文档。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多位作者需全部签字确认。授权书详见附件2。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分为申请认定、直接认定两类,详见附件3、4)。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申请认定汇总表_浙江工业大学/直接认定汇总表_浙江工业大学;案例正文_浙江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案例使用说明_浙江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作者使用授权书_浙江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案例正文附件_浙江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如有);案例使用说明附件_浙江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如有)。

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浙江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

其中,每个案例的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成两个文档,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案例正文附件或案例使用说明附件如有多个,需压缩为zip文件。

二、推荐说明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请单独填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详见附件4),除需提供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与作者授权书外,还需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的(即2022年1月1日以后)的案例素材。

三、报送时间

所有电子材料合成一个文件夹(以“案例名称_浙江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命名)需在2025年8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jiangxin@zjut.edu.cn。

四、评审推荐

学院按照学校设定的限报名额,排序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择优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邮箱:jiangxin@zjut.edu.cn

 

优秀案例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