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4号)规定及《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7号),现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成果评选工作。
一、参评条件
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创新成果(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成果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是指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通过独立思考、技术应用、管理优化或服务模式改进等,解决特定行业问题,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推广价值的可验证成果,不包括用于学位申请的实践成果。研究生创新成果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
(一)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摄影展、陶艺、服装、雕塑、动画、舞蹈、文学创作、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等;
(二)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行业标准等;
(三)实践报告类主要包括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及以上实际采纳的资政报告、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二)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三)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创新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四)涉密成果不参与申报。
四、提交材料
电子材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2)。
(一)成果表现形式: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需附成果简介;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
(二)相关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三)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浙江工业大学(姓名);申报表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
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申报表需发送PDF版扫描版本。
所有电子材料制作成一个压缩包,需在2025年8月25日前发送邮箱:jiangxin@zj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推荐
学院按照学校设定的限报名额,排序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择优推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邮箱:jiangxin@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