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联系我们 | 用户登录
法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语言考试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25-05-20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落实学院人才培养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根据《法学院关于落实<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办法>的实施方案》(浙工大学院〔2023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4-2025学年第学期语言考试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1.雅思考试(学术类)总分7.0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6.0分)、托福考试总分100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20分)、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级的学生,可申请奖励全额相应考试项目的报名费用。

2.雅思考试(学术类)总分6.5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6.0分)、托福考试总分90分及以上(单科不低于20分)、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2级的学生,可申请奖励50%相应考试项目的报名费用。

二、申请对象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读20212022级本科生

三、评选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学院成立语言考试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名单公式如下

组长:劳纯燕

成员俞泱叶笑颖童新媚、达瓦德吉、陈捷克程可

3.语言考试成绩应为学生在读期间取得且此前未享受过相关奖励学生申请奖学金金额应为符合奖励标准的当次考试报名费用

4.在读期间,每位学生仅享有一次语言考试奖学金若语言考试成绩达到全额奖励标准的学生此前已获得相关奖励,可申请差额奖励(差额奖励=本次相应考试项目的报名费用-此前已获得相关奖励金额)。如学生同时参加雅思、托福日语等级考试等,且成绩达到奖励标准学生仅可选择一种语言考试申请

5.健行荣誉生享受健行学院相关奖励政策不参与此次评选

6.申请材料内容应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工作进程安排

1.530,学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纸质版请于工作时间交至法学A402陈老师(或朝晖校区子良C523-1程老师)处,电子版于表单https://f.wps.cn/g/sesp4wnk/内提交,申请截止时间20255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2.66日前学院完成语言考试奖学金评审

五、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学院学工办程老师,联系电话:0571-88320399。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语言考试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