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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fxytw 发布日期:2025-03-28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际情况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三、招生名额

1.普通计划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

学习方式

招生总指标

其中:已录推免生人数

其中:统考招生人数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21

4

17

035101

法律(法学)

全日制

8

0

8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15

1

14

 

2.专项计划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指标

备注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1

立功表彰免初试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1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1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四、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在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学术型)基本要求基础上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确定本学院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生源充足的专业一志愿复试按拟招生人数(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与复试人数1:1.5的比例(小数点进1)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含加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有同分考生情况时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法学030100

323

40

60

法律(法学)(035102

323

40

60

法律(法学)035101)

323

40

60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

2.复试方式

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3.复试安排

1)一志愿考生: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

法学

030100

2025年4月1日(周上午8:00候考室

2025年4月1日(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8:00-8:30资格审查,8:30左右开始复试。

法律(法学)035101)

2025年4月1日(周下午14:00候考室

2025年4月1日(周下午14:00前到达候考室14:00-14:30资格审查,14:30左右开始复试。

法律(法学)

035102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者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入校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核验进入校园,去往法学楼建议从学校南门进入。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法学院(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288号),候考室为法学楼B309,考场为法学楼A412,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调剂考生复试具体见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专栏后续通知。

4.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当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1)心理素质普测。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操作流程见附件)。

(2)资格复查材料

资格审查当天,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材料必须携带原件予以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政审表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成册,封面见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提交的材料统一由学院妥善保管,请考生及时做好材料的备份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01《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见附件);

02本人准考证;

03有效身份证;

0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需签名

05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含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历届本科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④历届硕士、博士生,出示硕士、博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⑤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2023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单);本科结业生提交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06本人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07如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提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08本人政审表(见附件);

09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学校研招办网站:《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www.yz.zjut.edu.cn/2025/0326/c4269a301160/page.htm)

6.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3)复试过程全程监控,全程视频录像,杜绝弄虚作假。

7.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8.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调剂到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8)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

9)调剂考生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复试名单,我院暂不接受统考非英语类的考生。

2)调剂申请条件:

1)法学专业调剂学生为报考法学相关专业(代码0301开头)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原则上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2)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学生其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开头)毕业,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3)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学生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毕业,报考专业必须为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第一批调剂信息接收时间以后续学院网站调剂公告发布为准。第一轮调剂如仍有专业未招满,视情况开通第二轮调剂。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且超出拟录取名额的情况,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者;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且复试成绩同分的情况,优先录取复试专业知识能力考察高者;若上述情况仍无法区分,则根据复试录像组织复试教师重新打分直至区分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老师,0571-85290770,建议采用顺丰快递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5290770

联系人:老师

邮箱:fxyyjs@zjut.edu.cn

、举报、投诉、申诉

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方式: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监督员:劳老师

监督电话:0571-85290505

监督邮箱:lcy@zjut.edu.cn

凡是举报、投诉,均需要实名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提供相应的纸质或电子佐证材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法学院

20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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