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日,“涉外法治与律师业的发展”学术研讨会暨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宁波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主办,宁波大学法学院、宁波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共同承办,浙江工业大学律师学院协办,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作为支持单位。来自北京、上海、江西、浙江、香港地区等各地法学界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同志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开幕式由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曙教授主持。
会议承办单位领导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梁开银教授在致辞中对与会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梁院长表示,浙江省地处改革开放前,涉外经济相对发达,为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省律师法学研究会不仅为浙江省内的法学研究者实务工作者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提供了一个交流思想分享经验的高端平台,更是有力回应了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需求,为法治浙江、平安浙江以及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撑。本次会议围绕涉外法治与律师业发展的最新发展动态、实践中的核心难点问题开展深度研讨,将有利于促进法学研究与律师实务的深度融合,有利于提升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和职业共同体的建设,期待大家畅所欲言,贡献智慧。预祝本次律师法学会研究会年会和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程雷教授表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全新提法,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时俱进的鲜活底色。涉外法治建设已经成为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重大方向。这次浙江省律师法学研究会以涉外法治作为年会研讨主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涉外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务实举措。程秘书长针对律师如何参与涉外法治工作提出了三点看法:一是要认识到涉外法治发展的重点之一是服务于“走出去”的企业和公民,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建设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需要政策和立法形成良好的互动;三是要完善律师法以及相关立法,为中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
浙江省法学会郑金都副会长在讲话中表示,过去的一年里省律师法学研究会工作表现亮眼,取得了不少成绩。同时,他对研究会后续的建设提出三点期望:一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律师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针对律师业的痛点和难点开展研究,尤其是要结合律师人数快速增长、市场需求下降以及法律咨询公司、科技公司大量增加等背景情况,针对法律职业的属性和法律市场的准入、律师队伍与律所规模、律师的服务与市场的拓展、律师服务成本与律师收费等重要问题展开研究。三是将实践的问题提升到理论高度、立法高度,积极参与律师法的修改。
主旨演讲环节由梁开银院长主持。
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蒋新苗教授以《中国涉外法律服务的困境与出路》为题发表了主旨演讲。他指出,涉外法律服务要维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与挑战:一是现有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而其完备程度直接关系到涉外法律服务的质效发挥;二是涉外法律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弱,高端人才匮乏;三是涉外服务机制不够健全,海外权益保护力度不够;四是涉外法律服务的国际化程度不高。建议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一是完善涉外立法,特别要考虑众多部门法中是否要加入单独的涉外法律条款;二是提升我国在国际组织、国际裁判中的影响力、话语权;三是加强国际执法行政合作;四是完善涉外法律服务的对接机制;五是加快完善涉外法律服务的质效标准、数字化建设标准;六是完善涉外法律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工作;七是完善涉外法律服务的激励与创新机制;八是加快涉外法律服务的队伍建设;九是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的引领与组织政策保障。
圆桌论坛环节的主题是高质量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由研究会副会长蒋奋教授和王立新律师主持。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庭长马洪介绍了商事法庭的成立背景、收案情况以及审判工作机制创新情况,并围绕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性培养、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系统格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专职副会长熊晨曜分析了在涉外法律争议解决过程中我国面临的一些挑战和问题,并指出重要的一个解决路径是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训,提升其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浙江海港集团副总法律顾问张建军从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出发,指出了目前涉外法律服务存在的一些不足。并认为,国有企业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方面有着战略优势、实践优势,后续可以强化国有企业在涉外法治建设上的担当作用。
宁波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主任钱旭首先介绍了仲裁委员会这几年开展涉外仲裁工作的情况,同时也指出涉外业务与宁波市的外向型经济还不够匹配。并表示将继续全方面提升国际仲裁院的国际影响力、公信力,加强办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专业水平,充分发挥仲裁对解决涉外纠纷的优势。
海克斯康集团法务总裁、中伦(伦敦)律师事务所前管理合伙人薛海滨认为,涉外法治应该指的是国际公法、国际司法、法律冲突以及针对涉外主体的特别立法,如外资法、移民法等;高质量法治应该是指法律的确定性、透明性、完备性与公平公正的落实。不论是从立法、执法角度推进,法治参与人的专业化与职业化都是指关重要的起点。故从法治建设的教育、落实都应从具体参与人开始、包括执法者、律师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能力的培养、以及严格执行与落地。在各方面做好比较性研究并参考吸收优点、摒弃糟粕,可能是有效的途径之一。
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高厚贵认为,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可以从强化企业领导的合规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法律服务团队的能力入手,规避大的法律风险、提升律师的谈判能力和沟通能力。
宁波海事法院审监庭四级高级法官王连生认为,高质量推进涉外法治工作,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既有涉外法律体系的学习和执行、加强涉外法治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月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葛巧亚从出海企业在用工合同、风险防范等需求方面阐述了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重点和要求。
专题研讨一:涉外律师的建设与功能发挥
本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主任邓楚开主持。
“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其在非洲的推进对于促进中非经济合作具有深远意义。基于此,许丹丹深入分析OHADA现有的争端解决机制,特别是仲裁程序的核心作用,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构建中国与OHADA合作的国际仲裁中心的具体建议,以期为中非经济合作提供更加稳定和高效的法律保障。
许丹丹 中非法务联盟秘书长、上海市海华永泰(南昌)律所管理合伙人
吴云轩以《涉外律师在争取我国法院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发挥的作用》为主题进行了汇报,论述了涉外律师应当努力争取我国法院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从而维护境内主体的合法权益。
吴云轩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围绕青年涉外律师未来之路、如何发挥和强化涉外律师在合作及业务中的功能作用,王安琪进行了汇报。王安琪以自身律师工作经历为例,解答了涉外律师普遍认为范畴业务过于广泛的原因。并指出,涉外律师成长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部分。一是对内进行自我建设,提升外语能力,掌握小语种以吸引更多客户;二是打造个人人设,为自己设定标签,提升个人能力;三是企业在强调走出去的同时,涉外律师也需要走出去,共建资源,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王安琪 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部主任
基于近年来一些西方国家以“国家安全”为由不断强化外资审查制度,围剿参与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经营活动造成了巨大损害之背景,董震旦提出,面对外国不合理的国家安全审查,从投资者角度而言需要提前做好准备,采取合理的投资策略,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对投资东道国法律制度、投资环境开展评估论证;就制度层面,投资者可以积极利用东道国现有维权制度反映问题,通过向社会公众反映情况形成共识寻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重视。
董震旦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星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宇、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彦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季乐颀、浙江米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情、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俊逸先后进行与谈。
专题研讨二:涉外及涉港澳台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单元由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黄伟源主持。
方达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律师傅婧、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健、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副部长陆晶晶、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立新、浙江润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汪珏先后作大会发言,并由国浩律师(香港)事务所顾问韩进杰、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翟羽佳、浙江君安世纪(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明聪先后进行与谈。
傅婧 方达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律师
傅婧律师指出,内地公司在香港进行跨境并购时,需注意竞业限制、劳工权益、环境责任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风险。从公司治理角度,香港和内地股东表决权持股比例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并通过分析公司跨境交易纠纷的司法管辖中协议管辖、并行诉讼规则和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差异,指出内地公司在香港跨境并购交易中,需考虑选择处理有关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以及管辖权的问题。最后,内地和香港律师需加强交流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确保跨境并购交易的顺利进行。
赵健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赵健律师从一位并购律师的微观角度总结近年来中国企业出海律师服务面临的新趋势、新变化。具体而言,一是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的形式从“点对点”到“面对面”,即整个产业链的整体移出;二是全球市场的变化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迫切性要求提高;三是从“国际化”趋向于“本地化”,中国企业要与海外当地的人文环境、营商环境等深度融合。基于以上三个新变化,中国律师首先要充分利用跟客户之间高度的信息黏度,其次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最后要整合全球的服务资源,为我国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陆晶晶 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副部长
陆晶晶副部长通过分析宁波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有关数据,以点破面,见微知著,总结出目前以宁波企业为代表的我国广大外贸企业在面对海外纠纷时,存在海外知识产权环境复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不足、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应对意识薄弱、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存在短板四个方面的困境。从而探寻出增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提升国家和企业的R&D资源投入、细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与扩大开放激活内生动力的困境化解可行路径。
王立新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立新律师指出,提升涉外律师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律师应全面介入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各阶段、各类型的工作,真正发挥中外律师团队协同与合作。中国律师应充分意识其在跨境商事争议解决中的地位、作用和积极意义,改变传统的被动角色和消极观念,从法律院校的教育开始培养跨境争议解决的能力,以期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商业及法律环境中有效代表并维护中国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汪珏 浙江润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汪珏律师认为,中国企业跨境投资需要遵守国内监管体系要求,及时进行 ODI 备案流程,同时还需要充分了解东道国监管风险。而律师作为中国企业跨境投资过程中的专业服务机构及合作伙伴。需要全面了解跨境投资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境内外的监管要求,提供全面细致的法律服务。对于潜在的风险提前进行防范,为企业跨境投资保驾护航。
国浩律师(香港)事务所顾问韩进杰、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翟羽佳、浙江君安世纪(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明聪先后进行与谈。
闭幕式
研究会副会长、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奋主持闭幕式,并宣读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获奖名单。本次会议共评选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
会议最后,研究会会长张曙教授致闭幕词,总结本次会议具有广泛性、专业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就涉外法律服务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建设提出了两点思考,并对所有与会代表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至此,“涉外法治与律师业的发展”学术研讨会暨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各环节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