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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工业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健行荣誉证书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荣誉生制度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6〕46号)、《浙江工业大学健行荣誉证书授予办法》(浙工大健行〔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届毕业生授予健行荣誉证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授予对象及人数

1.健行学院选拔的有荣誉生培养学籍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

2.破格申请的非荣誉生培养身份的本校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原则不超过20名)。


二、授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获得学士学位。

2.完成健行学院规定的荣誉生培养计划。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0。

4.通过英语六级或雅思、托福等成绩达到相应水平。

5.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含)以上

(二)破格申请健行荣誉证书的本科毕业生,除符合基本条件1、3、4、5外,需取得突出成就或荣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若符合多个条件的,原则上选择其一作为申请类别:

1.在重大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2.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包括:以第一发明人或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出版学术专著和在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等。

3.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显著成绩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三、评定程序和进程

1.荣誉生本人于6月1日前提交“浙江工业大学健行荣誉证书申请表”及一张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至健行学院。

2.破格申请健行荣誉证书的毕业生本人于6月1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健行荣誉证书破格申请表”书面、申请表中列明奖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一张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递交所在学院,同时将“浙江工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破格申请健行荣誉证书情况明细表”发健行学院邮箱jxjw@zjut.edu.cn。各学院组织评审后,依据“一个专业推荐1名”的原则于6月7日将推荐人选相关书面材料(包含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照片)报送健行学院。

3.请各学院于6月13日之前把本院的健行荣誉生(名单另附)毕业论文成绩单书面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健行学院,以用于荣誉证书基本条件核准。

4.健行学院负责资格和条件的审核,提出授予健行荣誉证书的评审名单,提交学校健行荣誉证书授予资格评定小组评定。

5.学校举行“浙江工业大学健行荣誉证书授予仪式”,向获得者授予健行荣誉证书。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8320974,联系地址:朝晖尚德园12-216室。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健行荣誉证书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健行荣誉证书破格申请表.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破格申请健行荣誉证书情况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