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fxytw
发布日期: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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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本年度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组 : 组长潘鹏程,组成员俞泱、崔浙钘、叶笑颖、扎西格来、陈捷克,工作组全面领导学院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学院专项资助辅导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10月19日,学校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10月20日-10月30日,学生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线上申请同时将附件1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法A402扎西格来老师处。
3.10月31日-11月7日,学院评比、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核;
4.11月7日-11月14日,学校资助中心完成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资助中心。
四、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窗受理”平台和纸质稿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请按时申请、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