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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22-04-2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及结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内容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2个类型: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两个类型都分为3个类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二、立项原则及数量

1.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分开申报,经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择优进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推荐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

三、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可以个人或团队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须以团队申报。

2.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 《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或《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或《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或《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学生信息(附件7)、指导教师信息(附件8),并于5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tlawxsswfzzx@163.com,无须上交纸质版。

2)所有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盲审版:不含个人信息、一份正式版(盖章扫描件))、项目汇总表、学生信息表、指导教师信息表。

4、学校组织评审

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由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项目立项

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的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并予以公示和发文。

如有问题请联系陈老师 0571-88320652,陈同学 13989670310



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