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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社会实务导师)选聘名单的公示
作者:研究生教学教务 发布日期:2021-11-25 浏览次数:

各学科(部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选聘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21〕15号)的规定,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2021年法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社会实务导师)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认定,审核认定通过的名单公示如下。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85290770。



        公示时间:2021.11.25-2021.11.30


法学院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