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部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选聘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21〕15号)的规定,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2021年法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社会实务导师)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认定,审核认定通过的名单公示如下。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85290770。
公示时间:2021.11.25-2021.11.30
法学院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