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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1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作者:研究生教学教务 发布日期:2021-12-20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1937]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发〔201832]结合法学院二级学科方向培养的客观情况,经法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对象

本次法学院2021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仅针对法学院2021年秋季入学的法学硕士研究生,不接收其他学院、专业研究生。

转入条件

1.研究生只能申请转入其导师所属的二级学科队伍方向。

2.转专业需经过导师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同意。

三、各方向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5

民商法学(030105):4

诉讼法学(030106):7

经济法学(030107):4

四、转专业流程

1.20211227法学院2021级法学硕士研究生需按要求提交《法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电子稿和纸质稿)至法学院A407办公室

2. 20211228,法学院学院官网转专业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202114日,转专业研究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

、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及教学管理

1.转专业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和培养方案等均按照转入二级学科方向相应标准执行。

2.此次转专业不影响转专业研究生的修业年限

3.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其中纪律监督员负责转专业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长:吕鑫

 员:毛筱媛、张友连、张兆松、毛卫民、唐丰鹤

纪律监督员:胡洪武

秘书:姚夏军、苏桑妮

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联络人:吕鑫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5290770

报名地址:法A407

电子邮箱:susangni@zjut.edu.cn

十、其他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法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法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