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19〕37号]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发〔2018〕32号],结合法学院二级学科方向培养的客观情况,经法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对象
本次法学院2021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仅针对法学院2021年秋季入学的法学硕士研究生,不接收其他学院、专业研究生。
二、转入条件
1.研究生只能申请转入其导师所属的二级学科队伍方向。
2.转专业需经过导师和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同意。
三、各方向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5人
民商法学(030105):4人
诉讼法学(030106):7人
经济法学(030107):4人
四、转专业流程
1.2021年12月27日前,法学院2021级法学硕士研究生需按要求提交《法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电子稿和纸质稿)至法学院A407办公室。
2. 2021年12月28日,法学院学院官网对转专业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2021年1月4日,转专业研究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
五、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及教学管理
1.转专业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和培养方案等均按照转入二级学科方向相应标准执行。
2.此次转专业不影响转专业研究生的修业年限。
3.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六、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其中纪律监督员负责转专业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组 长:吕鑫
成 员:毛筱媛、张友连、张兆松、毛卫民、唐丰鹤
纪律监督员:胡洪武
秘书:姚夏军、苏桑妮
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联络人:吕鑫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5290770
报名地址:法A407
电子邮箱:susangni@zjut.edu.cn
十、其他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法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法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