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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王雄飞为我院师生带来了“理念、原则和规则——围绕企业破产法和破产案例展开的讨论”的讲座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12-25 浏览次数:

1224日晚上63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王雄飞为我院师生带来了“理念、原则和规则——围绕企业破产法和破产案例展开的讨论”的讲座。        

                                          

王雄飞法官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全国和浙江省破产案件的受理情况——2017年全国破产案件受理量为9000余件,其中浙江省占据了1626件,企业破产的法律问题非常具有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接着,王雄飞法官指出实践中反映的问题才是真问题,就实务方面的三个问题与我院师生进行了互动。王雄飞法官分别向同学们提出了实务中关于共益债务的认定、重整程序中担保物权的处置、预告登记的破产保护效力这三个问题供大家思考,王雄飞法官逻辑严谨、循循善诱,同学们踊跃发言,对于王雄飞法官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同学们各抒己见,现场讨论的氛围热烈非凡。王雄飞法官还引导同学们对《破产法》相关法条进行了解读,并对同学们的发言做了总结,提出了自己的个人观点:破产债权不同于普通债权,破产债权人是多方主体,而且破产债权往往性质不一;破产既涉及实体问题又涉及程序问题,因而在实务中往往比较复杂,王雄飞法官认为,分析破产问题,把握《破产法》背后的理念非常关键,比如公平正义、私权保障、意思自治等理念,在实务中遇到破产问题如果依靠法条的现有规定不能很好的解决,则应当从理念和原则切入解读规则,作出妥当性的判断。本次讲座,王雄飞法官与在座的师生进行了深入的互动,取得了极佳的效果。讲座结束之际,我院民商法硕士点负责人张友连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三句话凝练的总结——“破产(研究)有前途,法理很重要,方法很有用”,同学们也普遍表示受益匪浅。讲座由民商法教研室刘承涛副教授主持。民商法教研室教师孙科峰博士参与讨论。

王雄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执行综合处副处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律金融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