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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吕鑫副教授、李德健博士草拟论证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获省人大全票通过
作者:法学院 发布日期:2018-12-03 浏览次数:

20181130日下午,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以全票通过。该办法将于20191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后,全国省(市、区)制定的首部慈善领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法学院福利与法治研究中心(慈善法研究中心)吕鑫副教授、李德健博士草拟并全程参与了该《办法》的立法论证,对于其原则与架构的合理设计以及该《办法》顺利通过做出了重要的学术贡献。本《办法》作为我校法学院第一次主导起草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其出台也将进一步强化我校在社会福利法制研究领域在国内的前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