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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教授来我院作“民法分则编篡的若干问题”的讲座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11-13 浏览次数:

11月12日晚,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在屏峰校区法学院大模拟法庭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主题为“民法分则编篡的若干问题”的讲座。讲座伊始,梁慧星教授表示此次讲座将主要以提问回答的互动方式进行,希望师生们能踊跃提问。随后,梁慧星教授对民法分则的编纂历史进程以及民法草案的起草过程做了简要的回顾。

提问环节,学院老师和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气氛热烈,梁慧星教授对大家的提问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解答,其说理深入浅出,对于法条信手捻来,充分展示了大家风范。在物权编方面,同学们就让与担保和居住权提出问题,梁慧星教授认为让与担保此次应该不会写入民法分则,而居住权作为一个已经被否定了的制度,现民法分则把它恢复是不慎重的。在人格权编方面,同学们对人格权应不应当写入民法分则提出疑问,梁慧星教授认为人格权是人自身的权利,因人格权所发生的民事责任关系就是侵权责任关系,应纳入侵权责任编。法学院的老师们还就合同编和婚姻家庭编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提问,梁慧星教授分别给予了解答。

梁慧星教授,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现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特聘教授、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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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作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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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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