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来梵教授来我院为师生作《中国人的几种宪法观》讲座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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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清华大学林来梵教授来到风景如画的小和山,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中国人的几种宪法观》的讲座。
林来梵教授认为,宪法观是对于宪法的根本意义上的认识,宪法观会影响、塑造宪法,宪法的制定回避不了“宪法是什么、应该是什么样的”这样的问题。中国人的宪法观样态丰富,林老师列举了较为普遍的四种宪法观:宪法是富国强兵的“神器”,宪法是政权合法性的认定书,宪法是“闲法”,以及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这四种宪法观两相对立,体现了我国对于宪法认识的矛盾和复杂性。讲座受到了师生的高度好评,同学们受益菲浅。
林来梵,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并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曾获“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等多项奖励与荣誉。主要研究宪法学理论、人权规范理论,兼涉法理学、比较法学的部分领域,被认为是我国“规范宪法学”的代表性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