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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青年学术沙龙在我院召开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05-15 浏览次数:

2018513日,由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我院承办的行政法青年学术沙龙在屏峰校区法学楼召开。来自浙江大学、浙江省委党校、上海社会科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中国计量大学、宁波大学、绍兴文理学院以及我院的学者代表,与泽大律师事务所、滨江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实务专家40余人参加了本次沙龙。

 

沙龙围绕着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两件司法解释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热烈研讨。第一单元的主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稿)》,由浙江工商大学韩宁博士担任导读,围绕着行政协议定义的转变、协议类型、对民事规范的参照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梳理。第二单元的主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拟稿)》,由浙江大学博士生于洋担任导读,就请求主体、审查客体、审查标准与程序、处理机制等问题作了充分展开。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就两件司法解释进行了逐条讨论,形成了富有针对性的研讨成果。

会议最后由章剑生教授与茅铭晨教授作总结发言。浙江财经大学茅铭晨教授总结了两个单元的讨论,并指出学理与实践要互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指导和完善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大学章剑生教授指出目前的试拟稿仍存在一定的完善空间,尤其是对学理支撑的考量、现有判例的梳理以及司法解释的体系性思考存在一定不足。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了帷幕。

 

 

梁艺、叶佩源/

华百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