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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8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教学教务 发布日期:2018-04-02 浏览次数:

法学院关于2018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要求

1.请按照浙工大发【20168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等文件,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工大发【20143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2016级学生请参照浙工大发【201641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2.请各学科按照学位【201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要求,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根据学院培养要求,2018年夏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评。

3.如果学位论文涉密,请提前告知。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申请表详见附件)执行。

4.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各阶段所需材料请各班班长收齐后按时间要求交屏峰校区法A407办公室。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后果自负。

 

二、答辩资格审查阶段

 

1.答辩资格网上申请

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请于410日至41213:00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上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打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并经本人签名和导师同意签名后于413日上午11前交到学院办公室法A407室。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a、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

b、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c、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d、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e、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只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2.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该项适用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a、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需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取得的成果硕士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联,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把填写好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在412日之前发给班长,由班长汇总后于412日上午11点前发到yxj@zjut.edu.cn

b、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并上交该论文的打印稿,录用通知上要求有刊物主办单位盖章或签名。

c、以上ab材料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为封面一起交到学院办公室法A407办公室。

3.申请提前答辩规定

申请提前答辩的同学需填写《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审批表》1份,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申请提前答辩的基本要求是:已完成所学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且在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浙江工业大学名义在A类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录用)(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研究生前面没有其他作者的论文视同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要与学位论文之间有关联性,方可申请论文提前论文答辩。申请提前答辩的同学所交材料及时间安排与其他同学相同。

4.没有学术成果的同学

申请答辩但是没有相应的学术成果的同学请填写《法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答辩申请表》,本人签名和导师签字后412日上午12点之前交至法A407办公室。

5.盲评费用

2018年夏季以前未参加过论文外送盲审的同学,盲评经费由学院统一支付;2018年夏季以前已参加过论文外送盲审的同学,盲评费用由个人承担,为600/人。

 

三、论文形式审查

1.  论文形式审查由导师全权负责审查,学院不另行安排形式审查。论文封面及相关原创声明请使用附件里的文档。

2.  在论文送审前学院组织对论文进行预盲审。论文格式请严格按照《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注释具体体例》和《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格式参考模板》进行论文排版。盲评论文中不需要致谢及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3.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1月下发)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若暂缓公开学位论文参评各级优秀学位论文,且事后发现学术不端,取消下一年度所在学院评优资格等。

 

四、论文检测与评阅

学校图书馆一般会为为每位即将毕业的研究生仅提供次免费检测服务。只接收集体为单位发送待测论文,不接受个人检测委托。请班长收齐后统一发给图书馆,详情请见:http://www.lib.zjut.edu.cn/相关通知。

1.本次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参加盲评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上传版本以doc为后缀的,大小不超过10M学生、导师、学院提交时间20184月16日9:00至4月19工作流程如下:

416当天通过资格审查的答辩学生在论文评阅系统中核对信息,经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传论文。

416日始,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听取导师意见,将修改后的论文终稿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

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

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_部分)》。

2.41924:00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

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导师_部分)》。

3.导师提交论文后《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自动进行重复度检测,提交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重复度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2.“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不要出现导师与自己名字,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3.删除“致谢” 栏具体内容。4.不要有空白页)

 

五、盲审阶段工作安排

 

1.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审查结果,填写《法学院2018年夏季申请授予硕士学位人员清单》报研究生院。

2.全日制研究生填写《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由于学位信息报送系统今年更新,学位信息报送标准库今年有修改,请等另行通知。

3.符合硕士学位申请的研究生填写《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全日制研究生的《硕士学位申请表》“单位对申请人的评语(包括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习工作表现等)”一栏后面页不需要学生本人打印出来,由学院统一准备。

4.(时间节点待定)未提出2018年夏季学位授予申请、或审查不合格、以及申请延迟答辩的同学,请填写《研究生延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学院。

5.基本数据表和学位申请表在答辩前交到学院法A407

6.硕士研究生第一次盲审成绩处理原则:两位专家成绩均为34任一结果,直接终止答辩环节;当两位专家对该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异议时,再次增聘1 位评阅专家送审,若新增专家仍持否定意见,则终止答辩,进入延迟毕业环节。(其中3表示论文需要进行较大修改后送原评审专家,4表示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六、学位论文答辩(5月)

学位论文评阅合格、评阅专家同意答辩(含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方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中如有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经导师或原评审专家和学位点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以上材料需在答辩前一周内上交学院)。

5旬,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同时对毕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论文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1.论文答辩前2个星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交5-6份论文供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视答辩委员会人数而定)。在确定答辩日期后,在答辩前三天,在法学楼下张贴答辩海报。

2.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填写《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后,硕士学位论文方可定稿,将《定稿申请表》1份及定稿后的论文交学院。

3.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请把电子版论文定稿整理到以“(专业)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里,如“(诉讼法)论文题目(张三)”,电子稿统一使用Word格式,(注意电子稿和纸质版一致),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硕士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纸质稿2份(推优再增加1份)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法A407办公室。

4.201867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学位申请者材料及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七、优秀学位论文申请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法学院

201842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