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4]4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报、评审委员会评选,拟推荐以下44名同学为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候选人,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即日起至2017年11月8日止,共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工办沈老师联系,电话:85290656。
(公示期结束后附件名单将删除,有需要请联系学院学工办)
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