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7〕45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我校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 9月27日前,各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并将认定工作组名单和工作程序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2. 9月28日-10月13日,新生登陆智慧学工系统(www.zhxg.zjut.edu.cn)进行在线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并填写《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总结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law@zjut.edu.cn。学院做好线下纸质材料审核和相关信息复核工作。
3. 10月14日-10月20日,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认定困难学生等级,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4. 10月25日之前,学院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报送认定结果名单,并报送《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总结表》至资助管理中心叶老师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 相关材料要求:
加盖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其他困难证明材料;
五类生(包括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可凭民政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进行认定,不需要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再盖章证明;
纸质材料10月10日前交至法A402沈康老师处。
2.请使用校内网进行智慧学工系统在线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页面显示错误、系统不稳定等错误敬请谅解,可在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继续操作。
如有不明,请联系学院资助辅导员沈康老师,电话:85290656。
附件2:智慧学工系统(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用户使用手册-学生版(定稿).pdf
法学院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