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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2017级新生班级党员领航员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7-07-06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党委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学院党委现面向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招聘2017级新生班级党员领航员,新生班级每班拟聘任1-2位党员领航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正确,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有勇于奉献与吃苦耐劳的精神。

3.能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无挂科、通报批评现象。

4具有健康的心理状态,拥有良好的沟通交流、人际交往、组织管理能力。

二、工作职责:

1. 按学院党委要求做好各项学生党建工作。

2. 协助落实所在班级对应党支部各项工作。

3. 协助学院和班主任做好各项班级工作,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活动和文明寝室建设等方面发挥领航作用。

4. 深入所联系班级学生,及时沟通交流,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了解思想动态。

5. 帮助、引导所联系班级提出入党申请同学;开展对该班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养工作。

三、相关问题说明:

1.此次聘任的党员领航员聘期为一年。

2.党员领航员在任职期间内不得出现挂科或违反学校校规校纪的行为,否则将中断任期。

3.本次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预备党员考察期或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员领航员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4.本次招聘拟采用个人自荐、党委推荐、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请有意向报名的党员于201777日晚10:00前将报名表发至fxydyzjbgs@163.com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党委

201775

法学院2017级新生班级党员领航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