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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导师之志,结桃李之情 ——法学院2017年综合导师聘任仪式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7-06-07 浏览次数:

 6月6日下午,法学院2017年综合导师聘任仪式于法学楼模拟法庭进行。

 仪式上,于世忠院长致辞。于院长提到,法学是“智慧之学”,也是“实践之学”,是讲究方法的学科,这也是综合导师制度设置的前提,所以同学们应当运用所学的法学知识指导实践。于院长还强调了学好法学、用好法学对培养法科生战略思维、开阔眼界和胸怀的重要性,并鼓励同学们结合综合导师的特长,积极主动地与综合导师沟通交流有意识地观察并向导师提出自己的问题,做到把握深度,触类旁通,对万物形成一种了解其源头、掌握其现状、把握其规律、预判其未来的“略”思维,从而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综合导师发言代表黄锴老师结合自己的大学经历,认为综合导师制度是学院在为学生的专业道路上理清思路、指引方向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同学们有了倾诉对象和引路人就会对未来有更清晰的目标。作为综合导师之一,黄老师还与同学们分享了法学学习必须把握的三个意识:一是问题意识,法学是形而下学,问题就在我们生活中,思考和动笔之前我们要学会问自己为什么要思考和动笔;二是方法意识,法学是有法律规范的,有规范的分析方法,从简单几个字申发出几万字的著述,只有法律人才懂;三是本土意识,法学问题的讨论必须立足中国历史和现状,这样才能走出我们自己的道路。

 优秀学生代表周温涛从自己与综合导师的沟通经历出发认为综合导师制度的价值是要靠自己创造的,与导师交流过多少次,付出过多少,便是其价值所在,“张开嘴,迈开腿,多沟通,多走动”,那么成功就在不远处。

 最后,主持人公布并宣读了综合导师与学生配备的名单,聘任仪式顺利结束。2017综合导师聘任仪式(QQ截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