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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生专业认识实习的通知
作者:教学教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6-07 浏览次数:

全院教师、2015级本科学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制订的法学、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2015级本科生在今年暑假期间将进行专业认识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认识实习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建立对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的感性认识,强化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提升个人素养,为今后的专业课程学习打好基础。

二、专业认识实习的方法包括:

  1、调查。针对法律或者知识产权具体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

  2、参观。走访有关地区(可以包括境外)、单位,了解法律或者知识产权事业的现状,加强专业直观感受,开阔视野。

  3、观摩。到法律或者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现场观摩其处理有关法律或者知识产权事务的具体流程与方法。

  4、操作。利用所学基本知识,参与有关部门的法律或者知识产权专业工作,协助工作人员处理相关业务,了解基本操作方法。

三、学生在综合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专业认识实习,综合导师已经在学生入学第一学年予以明确。实习之前,学生应主动联系自己的综合导师,确定实习方式、内容及其它注意事项。

四、专业认识实习在2017年暑假期间实施,具体时间由学生根据专业认识实习的需要并经导师认可后予以安排。

五、学生在综合导师指导下自行选择第二条规定的一种或者多种实习方式。如果学生短学期活动包含第二条规定内容的,可以结合学生短学期活动同时进行个人的专业认识实习。专业认识实习中,学生出差、上岗操作须告知指导教师,并确保自身安全和符合专业要求。

六、实习结束后,学生针对本人所属的法学或者知识产权专业,独立完成3000字以上的专业认识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按照学院提供的模板填写),并提交综合导师审阅、评定成绩(成绩评定采取五分制)。综合导师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提交学生的专业认识实习报告及实习成绩。

七、其它未明确的事宜,执行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法学院

                                                  20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