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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24-09-06 浏览次数:760

2021级同学:

为了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切实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今年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吕鑫

副组长:劳纯燕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毛卫民、毛筱媛、吕鑫、张友连、劳纯燕、李嘉、黄锴

秘书:鲁丽丽、俞泱、陈捷克

纪检督察员:柳华贵

二、推荐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专项推免生:

1.四年制兼职辅导员

2.研究生支教团

3.有特殊学术专长者

三、推荐条件

各类推荐类别的说明及报名条件见:浙工大发〔2021〕30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团中央工作要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成绩标准应与普通推免生成绩标准保持完全一致”,“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条件为“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和综合测评总评均列专业前25%”。

四、推荐名额及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和方案,我院今年健行荣誉生A类指标3个、Ⅰ类特殊学术专长者名额1个、普通推免生计划名额15个,预备人选计划名额7个,学院推免名额方案如下:

图片1.png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的通知》(浙工大办〔2021〕16号),分配基数=本专业在校人数-各类专项推免生人数(除四年制兼职辅导员以外)。

说明:若有专业内普通推免生名额因个人放弃或相关学生未达到推免条件,则由本专业内部预备人选按排序递补;若本专业预备人选均放弃或均未达到推免条件,则由其他专业预备人选按推免分值高低顺序递补。若学校增补绩效甲、乙两类绩效指标名额,则由本学院所有专业的预备人选按推免资格排名在本专业占比按由小到大顺序依次递补。

(二)推荐办法:

1、普通推免生的推荐。

按照推荐名额和比例,依据报名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总评排名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和预备推荐人选。排名依据如下:①将该专业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综合测评总评排名相加,分值由小到大排序,该排名次序为学生保研名次;②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综合测评总评排名相加值相同,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靠前者优先。

2、专项推免生人选的推荐。

①申请“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者,按《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推荐,须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考核,每位考官针对该候选人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须经参加考官人数的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如果在投票过程中出现两人都符合要求且票数相同,同一专业保研名次靠前者优先,不同专业根据其所在专业保研名次比例进行排序,比例靠前者优先,比例相同者以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靠前者优先。学院按照要求排序后,按名额推荐上报学校,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确定是否获得推免资格。

②申请“II类特殊学术专长”专项推免生者,按《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推荐,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公开答辩由本科教学院长牵头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等参加,每位考官针对该候选人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须经参加考官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报学校复审通过方能获取指标;候选人有二人及以上时,须超过考官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且票数高者报学校复审通过方能获取指标。如果在投票过程中出现两人都符合要求且票数相同,同一专业保研名次靠前者优先,不同专业根据其所在专业保研名次比例进行排序,比例靠前者优先,比例相同者以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靠前者优先。如学院投票没有达到通过要求或没有通过学校复审,则该预设名额按照专业人数比例返回至知识产权专业。

五、工作进程安排

1.9月6日,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校学生处备案后向学生公布。

2.9月7日至9月8日下午17:00前,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钉钉推免资格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签署不放弃推免资格承诺,并将附件3及申请证明材料电子稿发至陈老师邮箱2112114018@zjut.edu.cn(申请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需同时上交附件6电子稿)申请截止时间:9月8日(周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9月10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推荐条件进行初审,并组织对报名申请相关专项推免生人选进行考核选拔,确定推荐人选。时间初步安排在9日下午14:00,具体另行通知。10日(周二)下午17:00前,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报学生处。

4.9月10日至12日,将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成绩绩点、排名等重要信息,并畅通学生申诉和咨询渠道。学生处对学院推荐名单资格复审。

5.9月16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对报名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等免试推研的学生进行选拔;对体军部推荐的“优秀运动员”推荐名单进行审定。

6.9月20日前,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面向全校范围公示。

7.9月27日至10月20日,具备正式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7日起,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学校;同时可以填3所学校志愿,48小时内不准修改;缴费并参加学校复试,可以同时接收和参加多个学校复试;待学校复试出成绩、发出预录取通知;学生只可以选择则其中一所高校作为“待录取”;网上操作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操作,以免错过录取。学生在选择“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辅导员处备案;若放弃“推免资格”或“待录取”机会请上交书面申请并陈述原因。

8.10月25日至30日,学院统计推免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并报送学生处。

注意事项:推免生无需手写纸质《申请表》、无校验码、也无需现场确认、拍照和缴费;以上流程和审核统一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网上进行;网上申报请如实填写,各类排名请严格按照学院公示执行;学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辅导员处备案。

六、学生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的内容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2.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及时登录钉钉推免资格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3.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并签署不放弃推免资格承诺,在免试推研工作结束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并造成学校免推名额损失者,学校将如实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

4.申请必须提交全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

*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为原则命名)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二类指标的学生,还须一并提交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推荐信

5.报名工作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536,邮箱:2112114018@zjut.edu.cn。

6.推荐过程中如需申诉,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七、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法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浙工大发〔2021〕30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法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docx

1.2025年推免生工作进程安排表.doc

2.2025年推免生资格申请流程指南(学生申请+学院审核).docx

3.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名单汇总表.xls

4.推免生报名名单汇总表结构说明.xls.xls

5.标准专业代码表.xlsx

6.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推免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