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的战略举措和建设区域特色鲜明、高水平的本科教育体系总目标,进一步提升学生法律知识水平,多方面培养卓越法律人,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推行本科生综合导师制实施意见》(见附件1)的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厚德重法、博学笃行”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以师生互动为形式的法学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未来规划选择综合导师,鼓励师生之间形成稳定的对话和沟通平台,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小组
组长:于世忠
成员:李永红、胡洪武、朱秀娟、潘灿君、汪勇、
张佳婧、刘承涛、张艺耀、吴习彧、马华、
樊靓、劳纯燕、徐小芸、沈康
三、配备原则
1.公正、公开原则;
2.志愿优先,个别调整;
3.师生双向选择。
四、配备对象
法学院2016级全体学生及部分2015级转专业学生。
五、配备时间进程安排
时间 | 相关事宜 |
4月5日-4月12日 | 制定导师配备方案。依据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推行本科生综合导师制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实施细则。 |
4月13日-4月16日 | 成立综合导师配备工作小组。负责导师配备具体工作,包括开展导师“下午茶”活动、组织学生填写导师志愿、汇总学生志愿、组织导师选择学生、汇总导师选择学生的信息等工作。 |
4月17日-4月24日 | 学生填写5个导师志愿。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同同意统一调配。 |
4月25日-4月30日 | 工作小组汇总、整理学生志愿。 |
5月2日-5月9日 | 工作小组联系各导师,组织导师选学生,导师向工作小组反馈选取的学生。 |
5月10日-5月15日 | 工作小组汇总、整理导师反馈的选择学生情况,并做相应调整。 |
5月16日-5月18日 | 公示导师配备结果,为期三天。 |
六、具体配备选择流程参考如下(可参照附件2:双向选择流程图):
(1)学生按顺序填写5个导师志愿,汇总至年级辅导员处;
(2)辅导员将学生第一志愿信息投递给相应导师,供导师进行选择。其中第一志愿的学生大于或等于6人,导师原则上可从中选择4名学生,第一志愿的学生小于6人的则选择3名学生;
(3)第一轮志愿配备结束后,按第二志愿信息投递给未配备满额的导师,供导师选择;
(4)第三、四、五志愿依照上述办法依次投递;
五个志愿双向选择结束后,若有未满足所选志愿的学生,则由工作小组随机配备导师。
七、法学院2016级年级辅导员:沈康
联系方式:15700086476、695762 邮箱:Shenkang0614@126.com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工作小组讨论研究决定。
附件1:
附件2:双向选择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