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
若在参加我校复试前,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的被 其他学校通知录取,并在调剂系统接受对方拟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面试资格。不得再参加本校复试。特此说明。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