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有意向的学生积极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内容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可以个人或团队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须以团队申报,团队申报的参加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
2.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 “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 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书面稿),并递交至吴术豪(联系方式:15958029880/515463),电子稿发送至276639729@qq.com。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所有申报材料于4月7日截止。
三、项目资助及管理
1.经费资助
(1)资助额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经费最高资助10000元/项,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经费最高资助:20000元/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经费最高资助5000元/项,校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经费最高资助10000元/项。
(2)经费使用范围:项目经费可以用于购买(复印)图书、资料、药品、元器件等相关耗材,参加学术会议、与调研活动相关的交通费等。各学院应多渠道筹措经费资助学生进行创新性的训练。
2.项目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检查、结题验收等,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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