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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24 浏览次数:264

各学院、毕业班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精神,所有高校毕业生的电子图像信息与学历证书信息一起上网供社会查询,毕业生电子图像由新华社浙江分社统一来校采集,并提供8张2寸彩色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根据新华社浙江分社的安排,我校屏峰校区毕业生的拍摄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周四),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拍摄场地拍摄。

2、拍摄成本费(15元/人)统一由教材支付宝账号中扣除。

4、拍摄时间: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

5拍摄地点:第一组:健A105、第二组:健A108、

第三组:健B102、第四组:健B103

6、拍照步骤:

    ⑴找到自己的组别,按班级、学号先后顺序排队;

⑵按顺序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学生名单”上签学号与姓名,字体必须工整,签名时请报自己的班级、学号;

⑶签好名,不准错位排队,严格按照签名序号等候拍照;

⑷拍完照片请马上离开现场,禁止在拍照现场逗留、大声喧哗。

⑸若不参加电子图像采集者,将无法进行网上电子注册学历信息,后果自负。

 

附:屏峰校区分组拍摄时间安排表.doc


 

 

 

教务处屏峰办公室

2016年10年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