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联系我们 | 用户登录
(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人才培养 模式改革实验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次数:401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或以一个学院牵头、若干个相关单位(校内其它学院、校外企业、科技园、研究所、其它高校等)参加进行联合申报;

2. 项目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项目的建设目标;

3. 有良好的改革基础,前期已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

4. 项目有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5. 项目有师资、实验实践等条件保障和学院相关管理的制度保障。

6. 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不属于校级(含)以上已经立项和验收的各类教学建设项目中明确要完成的内容。

二、立项范围和要求:

1. 立项范围

 学校重点支持以下方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与实践:

(1)应对2017年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深化前期大类宽口径培养与后期个性化、专业化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改革,凸显“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求创新”的培养特色。

(2)产出导向(OBE)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从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培养方案、教学环节、考核评价、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体系等全方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3)卓越系列人才培养:培育教育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人文社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围绕学生“实践能力、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环节、管理制度、国际交流方面进行整体改革,深入推进校企深度合作、长时间实习、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等各方面实践。

(4)复合型人才培养:探索辅修专业模块化教学,推进专业课程的模块化发展,增加学生的可选择性;进一步推进辅修专业建设;培养高水平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5)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结合专业特点,以实验班、协同创新中心或其他形式为抓手,寓教于研,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推进拔尖学生选拔方式、因材施教模式、科教结合协同育人等方面进行改革突破。

学校同时鼓励专业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教学资源,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践环节、教学管理、质量监控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系统性改革,形成具有示范性和推广性的教学成果,自选范围,为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新思路、新经验和新方法。

2. 申报要求

(1)在对全国同类专业和相应行业发展趋势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实践环节等方面的改革,在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与科研院所、国内外知名大学、行业、企业等)的结合、教学与科研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等方面取得某些突破,形成相应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2)有一定示范性,对其它学院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导向或借鉴作用。成果研究报告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推广性,突出操作性措施和内容。

(3)项目申报采取答辩形式,申报书中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包括时间进度安排、各阶段建设目标、保障措施等)。

(4)项目结题采取统一会议鉴定,负责人需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供以下材料及其电子版:《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项目总结报告(1万字以上)、建设内容和成果附件(必须包括正式刊物上发表的1篇以上本主题论文)。

三、立项额度

本次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项。

四、立项程序

1. 各学院根据自身特点确定申报项目内容,并确定项目负责人,进行先期调研和论证,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审核后统一交教务处,跨学院联合申报的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2016年10月31日请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项目申请表》、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材料(包括项目调研和论证报告、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等)书面稿一式5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jxyj@zjut.edu.cn。(联系人:方学礼;联系电话:88320442)。

2. 教务处组织项目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建议名单。

3. 主管校长审批,发文公布。

有意申报的教师, 请于10月2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交法A409,电子稿注明主题后发zhuxj@zjut.edu.cn,学院择优提交教务处参加校级遴选。

五、项目管理

本类项目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工业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进行管理。

1. 在教师晋职、岗位聘任和教师考核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项目视同为校级重点教改项目。其建设成果,可作为个人考核和学院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2. 项目立项后,学院党政领导牵头成立专门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项目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与项目难点的协调工作。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的规划、组织实施、质量控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经费审批及日常管理。

3. 项目立项后给予一定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分三期下拨:第一批启动经费为40%总经费,在项目立项后拨给;通过中期检查并获得良好结果后再下拨40%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后下拨20%经费。

4. 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为3-4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学校将对项目进行年度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进展顺利,成果明显,继续拨发后续资助经费;进展缓慢、问题较多者,缓发后续资助经费,待整改后有明显起色时再继续拨发后续资助经费;项目停滞不前、问题较大者,给予警告直至中止项目。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项目申请表.doc

 

 

                             二O 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