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报•阿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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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校学工部《关于“浙报·阿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浙报·阿里”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请遵照执行。具体名额及报送要求如下:
1.计算机学院、信息学院、之江学院、艺术学院、人文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0名,其他学院不超过5名;请法学院有意愿的同学于10月15日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法A402劳老师处。
2.相关材料送报要求与其他奖学金评选一致,并请填写汇总表。
法学院学工办
201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