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为促进和完善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的法治保障工作,我校法学院陈利强、刘天姿和李嘉三位老师赴义乌参加由浙江省法学会和浙江省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主办,金华市法学会和义乌市委政法委承办的2013年第三期主题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与法治保障”的“青年法学沙龙”。
参加此次法学沙龙的还有省法学会陆剑锋副会长、金华市政法委朱飞副书记、义乌市委政法委刘卫兵副书记、金华市法学会朱赟清秘书长、省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会长、浙江大学翁国民教授、金华警察学校傅跃建教授等;以及义乌市改革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海关、商检、工商局及义乌产业集聚区、金融、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同志。
在相关领导致辞结束之后,会议进入第二个环节,由陈利强博士围绕会议主题,作“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法治保障论纲”的主题报告。陈博士首先从必要性和意义角度,提出了“义乌试点”法治保障命题,然后从法治原理角度,并结合义乌法治建设实践,论述了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法治保障的实质与依据;随后阐释了“义乌试点”法治保障的学理基础以及建设进路,最后提出启动“法治义乌”建设与加快“法治试点”建设的具体建议。
随后,刘天姿博士、李嘉博士与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娄建江律师围绕主题报告,以法治保障为主线,分别作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法治保障研究-以市场主体制度创新为视角”、“义乌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及“金融支持国际贸易的法治保障研究-以小额贷款公司为视角”分报告,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和建议。
会议第二个环节是职能部门轮流发言。义乌市改革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海关、商检、工商局及义乌产业集聚区、金融、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同志在认真聆听会议报告的基础上,分别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并结合各自部门的实际工作,阐明了各自基于不同视角的见解,提出了现实中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下一阶段“义乌试点”的发展和研究工作提出了建议。参会的其他高校老师,也就本次主题发表了不同观点。
在会议的最后阶段,翁国民教授作了沙龙小结,在肯定这次沙龙探讨成果的基础上,也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接下来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次沙龙最终圆满结束,参会各方都有丰富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