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海口市隆重举行
发布日期: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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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4—15日,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海南省海口市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以及全国各地、日本的23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年会主题为“新《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
在年会主旨发言阶段,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浩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姜启波庭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郑新俭厅长、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扈纪华巡视员和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章武生副会长分别作了大会主旨发言,就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一年来的工作、法院司法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起草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主要内容、法庭审理问题与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关注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介绍。
在年会专题讨论阶段,各位代表围绕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制度、小额诉讼制度、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检察监督制度以及证据制度修改等重点进行充分的研讨。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法学院副院长李峰老师参加了本次年会,并就“小额诉讼制度完善的进路”进行了发言。指出:比较世界各国小额诉讼制度立法,主要分为程序分化和单纯禁止上诉两种模式,目前部分省市高级法院以程序体系化为出发点制订小额诉讼实施细则,实际走上程序分化的制度建构道路,与新《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的立法精神相背离,有使小额诉讼制度溢出简易程序框架的危险,现阶段司法解释应当主要关注小额案件的标准再细化、救济措施等问题,克制设立独立的、体系化的小额诉讼程序的冲动,为进一步实验和研究小额诉讼制度、今后明确选择程序分化模式或者单纯禁止上诉模式留下必要的空间。
最后,大会还通过了增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厅长郑新俭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的决议。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