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成立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依法仲裁发生于国际、国内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纠纷的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岗位:办案秘书,招聘人数:4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岗位说明。详见附后。
(二)基本条件:
1、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民商法,法学硕士优先;
2、年龄18至28周岁;
3、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中共党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4、熟悉office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快;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工作热情,责任心强。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填写并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二十日内有效。
2、资格审查
杭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有网上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学历证明(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均为原件)和2张一寸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测试。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有关考试内容和要求确定;综合测试是以问答的方式进行测试。
4、身体检查
面试合格者,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5、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经录用统一与杭州江南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执行仲裁办有关文件的工资标准及待遇,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铭利 黄静
联系电话:85040893 13805741363 88390872
传 真:85040893 88390872
邮 箱:573194801@qq.com
杭州仲裁委员会办公
二○一四年七月三日
附件: 2014杭仲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