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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等单位主管、副主管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05 浏览次数:477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新一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工作方案》和《浙江工业大学机关等部门(单位)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等要求,决定公开招学院(部)等单位主管、副主管岗位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院(部)、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校直属研究机构等单位的主管、副主管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见岗位聘任专栏“岗位设置”中的《学院(部)等单位主管、副主管岗位设置汇总表》。

二、招聘对象:学校现有的在岗在册工作人员均可应聘。

三、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熟悉高等教育的法规和政策。

(2)爱岗敬业,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知识、能力。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2.申报条件。

(1)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2)应聘主管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六级职员(含)以上职级;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七级职员(含)以上职级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应聘副主管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符合主管岗位聘任条件;或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八级职员(含)以上职级。

3.具体条件。

由各学院(部)等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职能和工作要求设置,见岗位聘任专栏 “岗位设置”中的《学院(部)主管、副主管岗位设置汇总表》。

四、聘任程序

1.人事处统一公布招聘公告,学院(部)等单位也应在相应范围内公布招聘公告;

2.个人应聘。应聘人员或单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主管、副主管岗位聘任申请表》(见“岗位聘任专栏”中“表格下载”,一式2份),向应聘单位提出应聘申请,每人可申请2个岗位;

3.学院(部)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汇总岗位应聘情况,并报人事处复审;

4.学院(部)等单位岗位聘任委员会组织面试,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学院(部)等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6.经公示后,由学院(部)等单位聘任,报学校备案。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6日(下午17:00截止)。

2.报名地点:各院(部)等单位办公室。

3.面试时间:2016年1月8日-1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所聘院(部)负责通知)。

五、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监督岗位聘任全过程,调解聘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该小组日常工作地点设在校工会办公室(师生活动中心四楼,联系电话:88320447)。

 学院(部)等单位主管、副主管岗位设置汇总表

人事处

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