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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程
发布日期:2015-12-24 浏览次数:

 

序号

内  容

时 间

责任人

1

各学科论文组题、审核、上报

20151127

学科负责人

2

论文组题汇总、下发班级 网上公布

20151211

教学 教务秘书

3

汇总各班上报选题情况

20151218

教务秘书

4

论文指导教师安排

20151225日前

学科负责人

 

 

 

5

毕业论文工作动员会,学习毕业论文有关文件:

1)学习毕业论文教学规范等文件。

2)熟悉毕业论文相关表格(在法学院网---教学教务---资料下载---毕业论文相关表格)。

 

 

时间另定

 

 

教学院长、学科负责人

 

6

指导教师与学生面谈交流

由各指导教师与所指导学生见面,共同商定论文题目,讲解开题报告写法及外文资料翻译方法,并由指导教师按照本进程规定的时间和有关规范要求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

时间由指导教师另定

指导教师

7

各学科审核、提交毕业论文任务书。(任务书时间统一填写为:20151225 日。论文工作自201512月 25日至2016531日。)

201512 25日前

学科负责人

8

教学院长签字后,返还学科毕业论文任务书,并由学科安排教师发给学生。

201612 25日前

教学院长、学科负责人

9

完成2篇外文文献的翻译,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各学科组织开题,开题结果汇总表由学科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学院存档具体开题时间由学科确定,建议各学科尽可能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工作

外文翻译时间统一填写为2016220

开题报告时间统一填写为2016310

指导教师、学科负责人

10

学生完成论文初稿。(学生通过开题后须保证两个半月以上的论文正文写作时间。申请变更论文题目等基本开题内容的,应重新开题。重新开题后另行计算论文正文写作时间,论文评阅、答辩等延后进行。)

2016515日左右

指导教师、学科负责人

11

论文定稿,学院抽查。

20165月底

学院教学督导组

12

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组,安排答辩事宜。

201561日前

院长、教学院长、教学教务秘书

13

答辩

待教务处通知

院长、教学院长、教学教务秘书、学科负责人、指导教师

附件下载: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基本程序规范

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及模板2015.12

毕业论文相关表格(教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