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对象
我院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每人限报一项,结题和评比分开进行,课题结题后将自动纳入评奖范围,与其它非刑法重点学科立项作品一并参与评审。
二、作品来源
在校学习期间,以学生为主独立完成的刑法学科研究成果(学生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毕业论文除外),具体可参赛的内容为具有一定水平的社会科学论文、研究报告及著作(限刑法学科),要求如下:
1、2014-2015年院刑法重点学科课题立项并结题的作品(评审时将优先考虑);
2、非2014-2015年院刑法重点学科立项的作品;
3、已参加过其他竞赛项目的作品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已立项作品结题要求
1、2014-1015年立项的课题须以论文形式结项,且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论文发表的期刊要求公开出版。
2、论文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CSSCI(包括扩展版)期刊上以导师为第一作者,负责人为第二作者的。
3、申请结题的课题须填写“结题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发表期刊原件的复印件2份。
4、申请结题的作品如合格将统一发文。
四、参评作品评选程序
1、所有参评作品(包括立项结题和未立项作品)须填写“参评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论文、报告、著作等成果(电子稿+纸质稿)。如有已经录用、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并附发表期刊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已立项的课题须先申请结题再参加评奖。如未按结题要求发表论文,则视为立项不结题,但不影响参加评奖。
3、学院将组织评比小组对参评作品的真实性和水平等进行评比,并评出一、二、三等奖。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设一、二、三等奖,计入本科生、研究生学生考核和评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评审结果于2015年6月30日前公布。
六、其他事项
1、已立项作品申请结题的,须提交“结题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论文发表期刊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所有作品申请参评的须提交“参评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参评报告或论文1份,如作品已经录用、发表的,还需附发表期刊原件的复印件2份)的纸质稿。电子稿请发送至:2622042406@qq.com,主题格式为:张三,《XXX(论文题目)》,立项结题(立项未结题/未立项)。
3、申请立项结题和申请参加评比的同学请于2015年6月19日(周五)晚5:00之前将材料上交至法A517。
附件下载:/UploadFile/files/201503231401196.rar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刑法重点学科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