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法学实践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高水平学科竞赛,根据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25版)》《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结合法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认定范围
第一条 本细则认定的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包括以下类别:
(一)第1类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的赛事,包含“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大赛”“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视频教学案例大赛”等;
(二)第2类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三)第3类 学校教务处公布的《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赛项名单》中的竞赛;
(四)第4类 模拟法庭类竞赛,包括:
1. 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
2. ICCMCC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
3. Willem C. Vis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
4. 中国WTO模拟法庭辩论赛
5. ICC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竞赛
6. “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
7. “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
8. “明法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9. “华政杯”全英文知识产权模拟法庭竞赛
10. 内地与港澳大学生模拟法庭(仲裁庭)大赛
(五)第5类 法学征文类竞赛,包括:
1. “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全国法律史学学生征文
2. 蔡定剑宪法学优秀论文奖
3. “中伦文德杯”全国法科学生写作大赛
4. 全国“刑事治理现代化研究生论文竞赛”
5. “继来法视界杯”全国法学征文大赛
6. “炜衡杯”法治课题大赛
(六)第6类 法律文书写作类竞赛,包括:
1. 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
2.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
3. “天欣杯”中国裁判文书写作大赛
4. “经天”法律文书写作大赛
(七)第7类 实践性赛事,包括:
1. 全国法科生模拟立法大赛
2. “从法杯”全国大学生“法治中国”调研大赛
3. “金盾杯”全国法科学生社会调研大赛
4. “炜衡杯”法律检索大赛
5. “华政杯”全国法律翻译大赛
6. 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
第二条 所有申请认定专业实习学分的赛事和学术活动,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名义参赛或投稿。
第三条 学科竞赛目录以研究生入学(或注册)当年公布的目录为准,在读期间如遇目录调整,被调入和调出的赛事均为有效。
二、学分认定标准
第四条 对于第1类至第7类认定范围的赛事,学生全程参与竞赛并在决赛中获得奖项,提供获奖证明,可认定6学分。
第五条 同一学生在学期间通过学科竞赛认定专业实习学分的,累计认定学分不超过6学分。
三、申请与认定程序
第六条 学分认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二)导师初审。由学生导师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参赛过程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
(三)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七条 对认定事项有争议时,应当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决议。
第八条 本细则自2026级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
第九条 本细则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法学院法律硕士参加学科竞赛认定专业实习学分申请表.docx
附件2:浙工大教务处〔2026〕13号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公布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赛项名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