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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26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26-10-15 浏览次数:528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5〕6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的申请组织、评审、公示、申诉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吕鑫

成 员:黄锴、张友连、劳纯燕、毛卫民、张曙、杨杰辉、唐丰鹤、陈无风、李嘉、蒋昕、达瓦德吉

纪检督察员:朱丽娟

二、申请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1.学籍信息为2026级的研究生,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5〕68号)有关规定。

2.学籍信息为2025级及之前、纳入2026级新生一同管理的研究生,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按硕士生8000元/生、博士生15000元/生标准执行。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奖励标准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10%、二等奖≤40%,三等奖≥50%确定分配比例,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image.png

五、评定程序

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1),并于10月19日(周一)10:00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表汇总至班长处,提交学院评审。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统一审核、评比,确定学业奖学金候选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汇总报送学校。

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核定。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达瓦老师,电话:85290536,E-mail:dwdj@zjut.edu.cn。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法学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