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法学院根据学校《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现对学院资助对象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
本公示自10月14日起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扎西格来老师,电话:0571-85290523。
法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4日
公示期后附件1已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