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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2、3月基层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
作者:法学院党委组织员 发布日期:2026-03-01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支部:

关于202623月基层组织生活指导意见通知如下:

一、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1.习近平在二〇二六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http://jhsjk.people.cn/article/40666402

2.习近平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强化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 支持广大科研人员勇攀科学高峰产出更多原创性成果(教师党支部、科研工作相关党支部)

http://jhsjk.people.cn/article/40665341?isindex=1

3.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发挥比较优势 坚持稳中求进 推动我国未来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http://jhsjk.people.cn/article/40657081

4.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http://jhsjk.people.cn/article/40649561

二、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相关学习

1.中办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http://dangjian.people.com.cn/n1/2026/0224/c117092-40668926.html

2.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http://cpc.people.com.cn/n1/2026/0225/c64094-40669669.html

3.王浩在浙江省新春第一会上强调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深入践行八八战略”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https://www.zj.gov.cn/col/col1545482/art/2026/art_1a807c0c7c08062fdfb938724c41896e.html

4. 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部署启动我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https://mp.weixin.qq.com/s/bc8k3cnwFtBa5XKf5B533A

三、开展2025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接受党性体检或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1.广大党员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基层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组织生活模块,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以上内容来源:学校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