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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人员材料公示
作者: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5-07-21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人〔2021〕33号)、《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浙工大人[2025]23号)、《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业绩基本条件》(浙工大发[2019]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职称评聘工作的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人员的材料在学院内部进行全信息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人员与材料

1.申报副高2人:

1)高鲁嘉(正常申报教学科研型副教授)

2)王志坚(正常申报教学科研型副教授)

2.申报中级2人:

1)俞泱(正常申报讲师)

2童新媚(正常申报讲师)

二、公示说明

1.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办公室:A501、法A503;电话:852900505,85290771;Email:fxy@zjut.edu.cn)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20257月21——2025725日(5个工作日)。

4.特别说明:

1)从2022年起,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三类)的教师应当进行教学水平评议,评议结果等待学校后续发布。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重复性文献检测结果等待图书馆检测中,如未达到职称评聘论文重复率最低要求(即论文重复率大于30%),导致不满足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资格,申报人撤回申报材料,自动放弃申报;如不影响申报资格,申报人删除相关论文信息。

      

 

                                        法学院

                                     20257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