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所及企业
1.【招聘单位】:浙江思伟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3-21
【招聘职位】:律师助理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可申请实习证,实习期满后申请律师执业证;
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品行良好,无不良习惯,未受处分;
4.工作作风严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抗压能力、职业操守良好;
5.主要负责批量案件起草起诉状,整理证据材料,立案,电话调解等;
6.年薪:面议,自有案件提成比例高;
7.提供免费办公条件;
8.男女不限。
【工作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12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律师
联系方式:18668096375
2.【招聘单位】: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3-21
【招聘职位】:律师助理
【任职要求】:
1.热爱律师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没有违纪、处罚记录;
3.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并认可本所品牌、文化及发展理念;
4.中共党员优先。
【工作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45号高德置地广场A2幢14层
【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女士
联系方式:17317101968
3.【招聘单位】:上海浩信(杭州)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3-25
【招聘职位】:实习人员
【任职要求】:
1.要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可独立完成除开庭之外的民事诉讼工作;
2.劳动法团队招聘,要求对劳动、工伤诉讼业务感兴趣,有相关经验优先;
3.性格开朗,思维活跃,对自媒体感兴趣;
4.品行良好,勤快爱学,无不良习惯;
5.能熟练驾驶机动车。
【工作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绿城时代星火城5幢201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律师
4.【招聘单位】: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3-24
【招聘职位】:实习人员
【任职要求】:
1.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基础扎实、法律素养良好,具有较强的法律分析、检索和学习能力;
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与语真沟通能力;
4.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
【工作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区12、17层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57185267319
【其他说明】:
应聘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简历至电子邮箱zheyuanlawyer@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姓名+实习律师"的格式标注,简历请列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联系方式等。
5.【招聘单位】:浙江问合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3-26
【招聘职位】:实习人员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3.专业功课基础扎实,具备一定文字功底;
4.有上进心,性格外向,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
5.产品理念和客户服务意识强,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6.年龄 28 岁以下。
【工作地点】: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广孚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律师
联系方式:17275211762
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篇
1.2025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上级法院批准,瑞安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瑞安市籍贯或户籍(以招考开始报名之日为准);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40周岁(截止招考开始报名之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7.其他不宜担任司法雇员情形的。
【报名相关】: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8日,3月31日至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地点: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天瑞路88号浙江温州人力资源产业园B幢601室,咨询电话0577-65880988。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瑞安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包含每一页内容);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证明);
(5)承诺书(手写签名)。
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5.资格初审:收集报名材料时同步进行。
【咨询电话】:0577-65813717
【信息来源】:
https://court.ruian.gov.cn/art/2025/3/25/art_1229514533_58576880.html
2.温州市中信公证处招聘内勤人员公告
招聘岗位司法辅助2名,以劳务派遣形式参与司法辅助工作: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会熟悉电脑操作;认真负责,学习能力强,能安心从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
4.本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政纪律处分;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报名相关】:
1.招聘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2.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添加相关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自荐材料、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及其他有关证书发送邮件至wzszxgz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姓名”。
【信息来源】:
https://www.wzrc.net/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8259
3.浙江台州玉环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环市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名相关】: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玉环市委政法委401办公室(玉城街道县前路71号)。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1份。
【咨询电话】:87276809
【信息来源】:
https://www.yhrl.com/#/newsCont?id=1751
4.2025年上半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9年3月20日至2007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相关】: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5年3月22日17:00-4月1日12: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咨询相关】: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信息来源】:
https://www.liandu.gov.cn/art/2025/3/20/art_1229427871_5480638.html
5.浙江台州三门县交通运输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三门县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年龄为35周岁(1989年3月21日之后出生)及以下,大专以上文凭。
【报名相关】: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4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请下载本公告《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工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扫描或拍照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252948963@qq.com邮箱。
开考比例为1:3。岗位报名合格人数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咨询电话】:0576-89307919
【信息来源】:
https://www.sanmen.gov.cn/art/2025/3/21/art_1229320306_4029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