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法学院根据学校《关于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现对学院资助对象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
本公示自10月14日起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尚12-205办公室童老师,电话:0571-88320652,邮箱txm@zjut.edu.cn。
附件1-公示期后文件已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