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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6-2024.5.12一周招聘信息汇总(1)
作者:法学院就业办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

一、律所及企业

1、招聘单位:浙江金麟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4-30

【招聘职位】: 实习人员

职位描述

1、女生,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律所工作经验者优先;

3、能尽快到岗;

4、综合能力素质佳者优先;

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具体薪资面议。

联系邮箱】:932095457@qq.com

工作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69号中天国开大厦8层


2、招聘单位:北京中凯(杭州)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4-30

招聘职位】: 实习人员

具体要求】:

1.法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2.肯吃苦,有上进心,做事认真仔细,对事有责任心,有较好专业基础;

3.为人正直,性格中正,无不良嗜好;

4.具有良好品性、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对律师繁重工作的心理准备及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5.能长期实习的优先,,简历注明预计实习期限。

(请在邮件标题处注明“应聘--实习人员”字样)

联系邮箱】: hezhengqi0325@163.com

工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45号高德置地广场A2栋12楼1208


3、招聘单位: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4-29

招聘职位】: 实习人员

职位描述】:

1.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

2.法律功底扎实,有一定的法律文书书写能力,擅用各类办公软件;

3.有志于今后从事律师职业,热爱律师工作;

4.具有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5.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具有时间观念和合作敬业精神。

简历投递邮箱】:609907399@qq.com

工作地点】:杭州市拱墅区金华路104号(拱墅区政府对面)


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为推进我区社区治理和社会工作,提高专业化社会工作者人才储备,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会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滨现社办〔2023〕2号)《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8〕19号)等文件精神,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社会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新党务”)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掌握计算机应用、新媒体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杭州市户籍,其中社工07岗要求滨江区户籍,户籍以2024年5月1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社工07岗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社工12岗年龄不限;

7.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记录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类人事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滨江区在职专职社工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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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http://www.zjgwyw.org/2024/0430/61823.html


2、2024年东阳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110名(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9日9:00-5月7日17:00。

【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工作经验”是指以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为准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 2024年3月30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

(4)年龄相关说明: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 198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的,即197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有关通知(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6)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我局劳动关系科(电话:0579-86675811、0579-86675215)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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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www.dongyang.gov.cn/art/2024/4/28/art_1229740958_59677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