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4届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学校决定在2024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评选条件为:
(1)遵纪守法,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关心爱护集体;
(2)学习成绩优秀,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或专业实践成果;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3)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项)及以上的奖学金(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评选。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评选名额分配,我院本次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2名、校级优秀毕业生4名。
四、评选办法
1、毕业生获得的各种荣誉按学校统一标准折算成分值(标准如下说明),最后得分为各学年得分总和,按评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评比,若评选总分相同的,以评选参考分高低排序。
2、评选总分
评选总分中可以计算分值的只有奖学金获得情况(一等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两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获奖计分对照表
奖学金获得情况 | 分值 |
一等奖学金 | 60分/次 |
单项奖学金 | 20分/次 |
3、评选参考分
评选总分相同时,毕业生在校期间论文写作、课外科技获奖及荣誉称号等作为参考分计算分值,具体情况如下:
(1)论文写作情况
具体记分细则同《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
1)作者单位须标注“浙江工业大学”;
2)论文在刊物的增刊上发表的按相应层次加分分值的50%计;
3)若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包括经学院认定的小导师),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加相应层次分值满分;
4)若第一作者不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加相应层次分值的50%;
5)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分别为大小导师,则第三作者加相应层次分值的50%;在A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EI、CSSCI、SC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被ISTP/ISSHP、EI收录的会议论文,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作者不为导师时,则第三作者加相应层次分值的50%;其它情况下第三作者及以后均不加分;
6)文章发表后被其它刊物收录的,以较高分计。
论文写作情况 | 分值 | |
发表论文 | SSCI收录的期刊 | 20分 |
A类期刊 | 10分 | |
ISTP/ISSHP、EI收录(期刊) | 8分 |
(2)课外科技获奖
课外科技获奖 | 分值 | |||
奖项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1)团队获奖负责人加满分,项目小组成员按50%计算; 2)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层次分。 |
特等奖 | 40分 | 30分 | 20分 | |
一等奖 | 30分 | 20分 | 15分 | |
二等奖 | 20分 | 15分 | 10分 | |
三等奖 | 15分 | 10分 | 5分 | |
其他获奖 | 10分 | 5分 | / |
(3)优秀团干、团员、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荣誉称号 | 分值 | |
省级荣誉称号 | 20分/次 | 集体荣誉称号,负责人加满分,成员按50%计算。 |
校级荣誉称号 | 10分/次 | |
院级荣誉称号 | 5分/次 |
五、评选程序
1、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时间安排
(1)3月1日前,学院完成初评及院内公示;
(2)3月1日,学院将评选结果报研工部;
(3)3月6日至3月10日,学校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报省教育厅;
(4)3月中下旬省教育厅将汇总各高校上报的2024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材料,再按照确认条件进行确认;
(5)4月份,教育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6)5月底前教育厅向社会公布。公示和公布的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jyxt-v5/jyweb/webIndex.zf;
(7)6月底优秀毕业生证书的打印和发放,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六、学生上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上报材料清单:
(1)申请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申请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3)。
(2)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请填写《法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除序号外其他数据格式均为文本格式。
(3)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请填写《法学院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5),Excel格式,除序号外其他数据格式均为文本格式。
(4)所有申请的同学请填写《法学院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计分表》(附件1)及计分表中各类支撑证明材料(电子稿扫描件并整合为PDF)。
3、各类材料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zxcui@zjut.edu.cn ,邮件标题注明“(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姓名”;各类材料纸质稿A4纸正反面印制(其中《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需一式两份),交至法A402。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6:00,对于超过截止时间的材料,视同弃权。
4、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推荐省优毕业生名单,最后由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
法学院学工办
2024年1月15日